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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藥監局綜合司發布的關于規范處方藥網絡銷售信息展示通知,有以下兩點:
一、藥品網絡銷售平臺/網站(含應用程序)首頁、醫藥健康行業板塊首頁、平臺商家店鋪主頁,不得展示處方藥包裝、標簽等信息。
二、通過處方審核前,不得展示或提供藥品說明書,頁面中不得含有功能主治、適應癥、用法用量等信息。
這意味處方藥互聯網銷售要求更進一步。

左圖:京東健康自營店;右圖:京東健康入駐商家
值得注意的是,進入入駐商家主頁則可看到,處方藥包裝圖片信息均已模糊處理,僅顯示藥物通用名等基本信息。同時,京東健康自營的京東大藥房主頁則完整顯示了處方藥包裝圖片。

左圖:京東健康入駐商家;右圖:京東健康自營店
1藥網、叮當快藥的情況也是類似。處方藥包裝可在搜索結果和商品主頁中直接看到。不過,進入1藥網入駐商家主頁可以發現,處方藥圖片均以統一的白色方塊表示,其中僅標明藥物通用名、品牌、規格信息。叮當快藥的入駐商家頁面則區分了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的展示方式。處方藥圖片上附有陰影,并提示“處方藥請在藥師指導下使用”。
而方舟健客則在展示處方藥包裝信息的基礎上,提供了清晰、具體的用藥貼士,包括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等信息。

圖源:方舟健客產品頁面
可見當下,平臺和企業已經有所行動,但與通知相比,仍需整改。據通知的要求,藥品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和藥品網絡銷售企業的整改期限為今年9月底之前。
實際上,前述要求是對《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相關條款的細化。該《管理辦法》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在2022年9月發布,涵蓋藥品網絡銷售管理、平臺管理、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方面,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這其中,處方藥網售規則頗受關注。一方面,醫藥電商是互聯網醫療公司為數不多的成熟商業模式,賣藥是多家互聯網醫藥公司的營收大頭。另一方面,相較于安全性更好、不良反應更小的非處方藥,處方藥的監管一直更為嚴格,也存在未釋放的潛在市場。
本次通知要求進一步明確了功能主治、適應癥、用法用量等具體信息不能在處方審核通過前展示。
這些要求使線上購藥更加趨同于線下的診療路徑,即“先方后藥”。這也與此前“處方應由接診醫師本人開具,嚴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動生成處方”等監管思路一致。即通過醫生、處方規范網絡售藥下的用藥行為,在一定程度上規避患者依據說明書等信息自行擴大適應證等不合理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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